
我年少时也有花心的一面。曾经对A小姐、S小姐、太阳小姐等动以真情,数目多到手指加脚趾也不够数。(不要问我是谁,我不会告诉你)但,每一段感情都是单一的,意思是不会同一时间发展两段感情。可能是我笨,不懂得分配时间来处理,但我觉得这是违反了我的道德观念。
今天情急之下,顺口胡乱掰了个谬论:“爱一个人,他一定至少有一点是最吸引你的。如果你找不到,那证明你不够爱他。这就是感情的基础。” 亮丽的外表永远不会是感情的基础。天外有天,没有人是最漂亮的,以貌取人的最不可信。
感情路确实难走,但没走过焉得一番扑鼻香?不要想得太悲,你的真命天子一定会出现,只差时机罢了。
以上观点,纯属个人意见;如有冒犯之处,敬请原谅。祝有情人终成眷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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